温州市鹿城区朔门大厦1-2幢101室三年租赁权

详见浙江产权交易所网站

https://www.zjpse.com/prjs/lease/detail/24322.html

一、标的信息: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09-26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2022-10-12

出租标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朔门大厦1-2101

项目联系地址:杭州市望江东路332号中豪·望江国际4号楼18

交易机构联系人:联系人:于女士 | 联系电话:0571-86089050手机号:18616589446

二、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8万元。

2、法律法规要求报消防、规划、城管执法、房管等行政部门审批的施工、装修项目,必须在审批通过后方可施工,竣工后根据规定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出租人对承租人能否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一切审批手续由承租人自行办理。

3、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的水、电、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4、出租标的按腾退后的现状交付使用,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

5、承租方承租标的后需进行装修的,装修方案需书面报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

6、项目成交后,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出租标的目前处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应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人工作方面的复杂性,因出租方未及时腾退导致原租赁合同到期后10个自然日内无法交房的,交房时间和租赁期按顺延处理,或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意见。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如原承租人承租,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7、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对出租标的进行转租、分租、调换使用或抵押。

8、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9、竞拍人参与竞拍前应仔细阅读租赁合同条款,一旦参与竞拍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租赁合同全部条款。

10、其他未尽事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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