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集团国有资产后垟巷190号房屋拟由徐立勇租赁使用。现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分公司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将租赁事项公示如下:
1、租赁房产:温州市后垟巷190号,建筑面积497平方米。
2、租赁方案经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分公司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确定。
3、资产租赁价值经温州诚达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租赁价格不低于评估价。
4、资产租赁期限36个月,另加45天免租金装修期,房屋维修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租赁保证金壹拾万元整(小写:¥100000.00元),年租金195000.00元,半年一付,先付后用。资产不能转租,承租方承担使用该房产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本租赁项目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认为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的,请在公示期内联系。
物管分公司业务联系电话56795757
物管分公司业务监督电话56795798
温州港集团业务监督电话56688705
温州港集团纪律监督电话56688182
特此公示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分公司
2016年06月28日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电话:56688111 传真:56688777
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江路海港大厦1号楼
生产业务部电话:56688177 传真:56688155
业务服务热线:5668815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电话:56688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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